实践中交通事故纠纷如何处理?

2022-03-02

没有规则,就没有方圆。法律规范我们的行为,那么你对如何处理交通事故纠纷有疑问吗?想知道法律如何处理交通事故纠纷,如何规定?以下将由小编为您进行详细的解说,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如何处理交通事故纠纷

1、作为事故的驾驶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以免被保险公司作为不理赔的理由。

2、无论驾驶员还是事故受害者,处理交通事故时亲属产生的急救发票、医疗发票、护理发票、伙食补助发票、营养发票、食宿交通发票、交通运输发票、鉴定发票等各种发票,都要妥善保管,作为调解或诉讼的依据。

3、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当要求交通部门及时出具交通事故证明;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应当及时向上1级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审查申请。

4、对于参加第3方责任保险的车主,无论是去法院诉讼还是交通部门,不能直接赔付受害人的各种损失,都要及时将受害人要求的赔偿金额通知保险公司。车主很有可能先赔偿受害者的各种损失如果没有保险公司的参与和认可,然后再向保险公司索赔,甚至打官司,浪费时间和精力。

5、受害人出院后,为方便被害人及时保存证据,应及时保留诊断证明、光盘、x光片、结账单,及时复印病历,为调解、伤残鉴定、诉讼做好准备;此外,防止医院因可能的医疗事故篡改病历。

6、被害人需要转院治疗的,如果需要药品,受害人不得擅自到其他医院买药;须有原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否则不得擅自将他转入医院。

7、受害人办理出院手续时,应仔细查看主治医生出具的出院诊断证明。根据其自身情况和需要,如果受害人属于“老、幼、病、残、孕”类型,要求医生在诊断证明上注明“加强营养,需要专人陪护”的医嘱,为今后调解、诉讼中主张出院后的营养和护理费用奠定事实依据。

8、被害人受重伤的,应在治疗结束后,委托相关部门公布的法医鉴定中心及时做伤残鉴定;被害人需要长期护理依赖的,应当进行护理依赖鉴定;如果受害者的残疾可能与自己的原发病有关,应征求法医的意见,并尽可能进行因果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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