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来自大山深处的锦旗

2019-11-05


      申请人为执行法官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陈法官,感谢您帮我追回了四十多万元的赔偿款,要不是你们的帮助,我真的不知该如何面对今后的生活。”10月30日一大早,申请执行人董某在家人的陪同下,从位于大山深处的湖南省武冈市甘田村赶到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法院,将一面印有“刚正不阿,体恤爱民”字样的锦旗,送到北塔法院执行法官手中,对执行法官三年来坚持不懈的努力表示感谢。

      董某与蒋某、邓某系相识的朋友。2010年6月,在一次机缘巧合下,蒋某提议三人合力开办一家汽车修理店,邓某、董某一拍即合。2011年12月,董某、邓某在汽车修理作业时,因操作不慎,董某被忽然塌下的维修车辆压成重伤,被诊断为脊髓损伤术后截瘫,大小便失禁,经司法鉴定构成二级伤残,从此坐在了轮椅上,丧失了劳动能力。董某的家境并不富裕,一家子全部依靠董某修车务工的微薄收入来维持,出事以后,妻子离家出走,父亲因罹患尘肺病住院,自身还需大额治疗费。为维护自己的权益,董某走上法庭,向蒋某、邓某索取赔偿。2016年7月15日,北塔区人民法院判决蒋某、邓某分别赔偿董某损失314238.75元,并互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蒋某、邓某一直迟迟未支付赔偿款。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案承办法官陈亚辉得知董某的困境后,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一边积极帮助他申请司法救济,为其争取到了11 万元的司法救助款,帮助用于康复治疗,一边积极搜寻被执行人下落,限制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滚动追踪查询其名下财产,穷尽一切执行方式,查找财产线索。经过多重联动布控,执行法官终于查找到蒋某的工作地点,并将其带回法院。经过耐心疏导,蒋某拒绝执行的态度有所改变。

      为使蒋某内心放下防线,2017年3月27日,执行法官驱车80余公里带领蒋某夫妇一同来到行动不便的董某家中当面协商赔偿事项。经法院调解,在当地村干部的见证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蒋某承诺分期支付赔偿款,董某自愿放弃对蒋某连带赔偿责任的追偿。

      为确保申请执行人董某的伤残赔偿款顺利到位,执行法官加大了对被执行人邓某的强制执行力度。2019年2月1日,经过多次蹲点,执行法官将邓某拘传至法院。在法院的强大压力下,邓某与董某达成和解协议,计划分两年逐步支付赔偿款。2019年10月14日,蒋某按时将最后一笔赔偿款10万元当场交付给董某。至此,董某的执行案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在该起执行案件中,董某不止一次被这名年轻的执行法官的执法不惧困难、不辞辛劳的精神深深感动,也切身感受到了法院执行工作的不易。“刚正不阿,体恤爱民 ”烫金大字的鲜红旗帜表达的是对执行法官的点赞和肯定,也是对北塔法院工作的认可。它将激励着北塔法院全体干警继续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践行司法为民,秉公执法,为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