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恺

2020-08-26

法学本科毕业、学士学位,E-MBA研究生学历。十年来主要从事民商事、经济法律事务。
 
现任辽宁法朝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办人。
 
辽宁省律师协会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沈阳市律师协会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沈阳市律师协会涉外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民革辽宁省直工委法律咨询服务中心委员。

2019年6月份开始创办辽宁法朝律师事务所,并于2019年9月26日经辽宁省司法厅批准成立。
 
2010年从业以来,致力于民商事、经济法律事务,为企业设立、经营、投资、并购、清算等企业运营保驾护航。先后担任了数十家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刘恺主任对合同审查、商务谈判、股权设计、股权转让、融资并购、公司清算等商事非诉讼业务,有着丰富且专业的工作经验。民商事、经济方面的诉讼业务也同样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但本人一向建议当事人不要轻易诉讼,诉讼是费时费力费钱又失和气非不得已当不用,此为最后的法子。

刘恺律师知诉而不好诉,全心全意为企业防范好法律风险,以为企业经营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且办案作风严谨、工作勤勉尽责、废寝忘食,志在用所学的法律知识为当事人排忧解难。始终坚持以忠诚仁智的原则做人,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做事,并不断的钻研业务,提升自身的职业素养,以求为委托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刘恺律师乐于用自己所珍爱的专业来服务社会,相信厚德才能载物,坚持德行处世,做一名德行律师。

手机/微信:138-8926-2856   024-81579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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